大冶市实验中学(大冶市实验中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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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再过一个月,黄石各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将迎来开学。近日,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近日印发了2017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对各收费类别和项目等进行了严格规定,如有学校或老师违规乱收费的行为,将严肃查处。
01
幼儿园不得以
实验班等名义另收费
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学年制定和调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保教费按月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不得收取住宿费;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或学期收取,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同时,除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和代收费项目外,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通知还规定:
1、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蒙氏班、课后培训班等名义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2、不得突破规定的师生比扩大班级规模;
3、不得“小学化”或使用小学教材并收取费用;
4、不得收取书本费;
5、不得收取与幼儿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费、建设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
6、不得以安全设备升级、配备保安人员为由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
02
义务教育阶段
禁收试卷、饮水等费用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的伙食费应据实收取,不得营利,学生进餐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校就餐。
学校向在校学生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
同时,学校严禁以下费用:
1、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
2、严禁学校代收商业保险,不得允许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
3、学校和老师不得强制学生统一着装,不得强制学生订购学生营养奶;
4、小学生在校托管服务在学校指导下由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不得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开展收费培训活动。
学校要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有关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并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03
公办中职学校部分学生
可免除学费
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标准收取
(一)公办省市级示范高中:黄石一中、黄石二中、黄石三中、黄石七中、有色一中、大冶一中、大冶实验高中、大冶二中、大冶六中、阳新一中、阳新县实验中学;
(二)民办高中:黄石市慧德学校、大冶华中学校、大冶市英才高中、阳新县英才高中、阳新县兴国高中;
(三)公办中职学校:湖北省机械工业学校、湖北城市职业学校、黄石艺术学校(含黄石艺术学校、黄石市女子艺术学校)、黄石市体育运动学校、湖北黄石有色工业学校、大冶中等专业学校、阳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民办中职学校:大冶市职业技术学校、阳新县亿达中等技术学校。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按照规定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具体收费标准可见下表:
本期来源:东楚晚报
值班编辑:严素
值班监制:吕旭辉
发布于:2024-06-17,网站文章图片来源于网络,以不营利的目的分享经验知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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